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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剑院长工作报告精选(一)
作者:何剑  发布时间:2013-01-15 11:28:48 打印 字号: | |
  积极创建“服务型”法院,全力保障改革发展

  一是切实服务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和司法对策,制定《关于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若干意见》,被市委全文转发,增强了服务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为神农城、湘江风光带、职教城和华强文化产业项目等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依法推进征地拆迁非诉行政执行工作,有力地保障了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开展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工作,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推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审合一”改革。积极跟进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企业改制的战略决策,依法审结了“太子奶”三家公司合并重整案,为“太子奶”重生奠定了基础。

  二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始终把打击锋芒直指故意杀人、绑架、抢劫、涉黑恶势力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组织开展了“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和毒品犯罪等专项审判活动。严厉惩处职务犯罪,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从轻处罚。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依法开展减刑假释与社区矫正工作,帮助和促进罪犯改造。建立少年法庭,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

  三是切实保障民生利益。高度重视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劳资纠纷等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中院积极配合党委、政府依法、及时、稳妥做好海惠、保利、福泰等系列重大案件的处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推行咨询、立案、诉讼“一站式”服务;实行全市乡镇、街道和矛盾多发地区工作联系点制度,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并率先在全省对劳动争议案件和追索“扶养费、抚育费、赡养费”的案件免收诉讼费,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来源:株洲中院
责任编辑: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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