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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剑院长工作报告精选(五)
  发布时间:2013-02-06 09:51:51 打印 字号: | |
  积极创建“廉洁型”法院,大力提高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廉政建设。将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抓廉政建设促队伍建设。强化“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建立工作人员利益回避和从业限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的规范运行和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认真落实案件回访、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修改完善《廉洁公正司法基金奖惩办法》,从源头上保廉促廉;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巡视组,开展巡视巡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年全市法院有7名干警因违法违纪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名干警受到刑事追究。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对班子的教育管理,狠抓干警的思想建设,全面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和为民意识。联合株洲电视台、株洲日报等媒体推出“服务‘四化两型’建设,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宣传活动,对全市法院工作和优秀法官进行宣传报道,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工作的理解和认同。强化明察暗访,严格落实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和市委“四治”的要求,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2012年两次全省社会公众测评中,株洲法院得分均名列全市政法系统第一名,并稳居全省法院前两名。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开设株洲法院“月底大课堂”,邀请专家、学者授课;举办新刑事诉讼法和新民事诉讼法研讨、审判管理系统操作培训及法警岗位练兵等专题培训;建立《株洲审判》载体,为干警学习交流提供平台,提升了干警的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创先争优,组织开展两届“司法为民好法官”评选活动,展示法官风采,塑造司法形象;积极开展办案标兵、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和庭审竞赛等活动,在全市法院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加强文化建设,建成法院荣誉室,编修《株洲法院志》,确立“尚法慎断,刻廉为民”院训,勉励干警爱岗敬业、勇创佳绩;建立图书室、阅览室、文体活动室,为干警不断“充电”提供场所,队伍职业素养进一步提高。
责任编辑:简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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