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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劳动争议纠纷大幅增长的原因并提出建议
作者:简建伟  发布时间:2013-04-22 14:40:1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对2006年以来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进行调研,发现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呈持续上升趋势,其原因主要为:

  (一)企业方面的原因。我国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特点逐渐由行政性转变为利益性和市场性。一方面,国企必须加大改革的力度,从而导致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及下岗、内退、买断工龄的争议不断出现;另一方面,就私营企业而言,其管理体制、用人机制不尽规范,重效益轻权益。

  (二)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劳动者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明显增强,诉讼已成为在劳动争议中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劳动争议案件增长较快,也是我国劳动体制改革、用工条件正在完善的表现。

  (三)劳动保障部门的原因。由于立法等方面的原因,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力相对较小,强制性手段有限,惩处力度不大,导致行政监管职能薄弱。另外,一些地方政府担心因严格执法管理影响区域的投资环境,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往往采取过多的干预政策,致使劳动保障部门执法查处力度大打折扣,对企业难以产生足够的威慑,企业违法现象依然存在。

  (四)体制方面的原因。劳动仲裁裁决不具有终局效力,使得仲裁机构缺乏足够的积极性,弱化了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问题专业高效的功能。再由于劳动仲裁委在人力、财力等因素,导致大部分劳动争议纠纷未经仲裁便流涌向法院,使得其分流争议案件、缓解法院工作压力的作用大打折扣。

对此,我们建议:

  (一)强化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这既是权利条款,也是义务条款。依法制定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不仅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同时也是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因此,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也是减少劳动争议的有效途径之一。

  (二)强化劳动行政监察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劳动保障部门应严格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及时纠正和处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通过深入企业进行日常巡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和内部规章制度,通过专项活动检查,如对利益冲突较为集中的用工行为、拖欠工资行为、欠缴社会保险金行为、强制加班行为等进行专项检查,杜绝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制止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行为。

  (三)规范、健全劳动仲裁体制及劳动审判制度。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可允许当事人自愿选择或仲裁或诉讼,申请仲裁则不得再行起诉。劳动仲裁实行两裁终局制,对一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上级仲裁机构申请复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则按民事诉讼程序两审终审。这样一来,可以分流劳动争议案件,减轻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各压力;二是对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寻求救济;三是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劳动争议解决的成本。

  (四)广泛深入地宣传《劳动法》及配套规章。对劳动者,社会各界应以“五五”普法为重点,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鼓励、支持员工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胆投诉举报企业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强化对企业经营者的劳动法规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非公有制企业中漠视劳动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普遍存在的现象,要加大力度进行劳动合同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自觉依法经营。
责任编辑:简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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