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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9日在株洲市石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院长 贺武夷
  发布时间:2016-02-17 15:28:24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1年,我院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四大战略、四个石峰”工作主题,积极履行各项职责,深入推进“三项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14件,同比上升21.2%,审执结1386件,结案率98%。获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依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服务“南提北拓”工程。全力支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选派多名精干人员,全程参与轨道交通千亿产业园、城际铁路、荷花园廉租房、南车时代IGBT等项目的征地拆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和法律指导工作,促进依法拆迁、高效拆迁,共上户开展宣传教育工作70余次,动员签订拆迁协议40份、拆除房屋70余栋,进行法律指导12件次;依法支持“治违”工作。全年共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治违”执法行动8次,出动警力80人次,依法判决行政机关拆违行为合法的案件3件,协调相关机关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治违”的案件1件。

  积极服务企业生产经营。深入了解、及时回应企业对司法服务的需求,加强对企业避免纠纷、依法维权、预防犯罪的法律指导和服务,共走访企业40余次,开展对口服务17次,提出司法建议6条;完善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调、快审、快执,并优惠收费,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共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157件,刑事案件17件,执结59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对涉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采取领导带头办理和指定专人办理相结合的方法,把握问题症结,选择最优方案,依法妥善处理,有效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结此类案件21件。如南车时代电气申请执行上海旭淘电子合同纠纷一案、南车电机诉广州力神机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等。   

  积极服务发展环境优化。实行服务公开承诺制,对立案、审判、执行等主要工作的办理时限、服务措施、处理结果等对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并认真兑现;稳妥处理敏感案件和涉稳事件,积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和企业,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妥善处理涉及到汇亚广场、东钲公司、千姿置业的系列案件和事件,保障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积极支持和配合施工环境整治和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促进了发展环境的优化。

二、发挥职能,化解矛盾,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宽严相济,强化刑事审判。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侵财多发性犯罪、毒品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依法审结了刘友文、张哲铭等3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注意区别对待,对轻微犯罪、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及其他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犯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共受理刑事案件206件405人,结案181件337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57人,从轻、减轻处罚93人,免除处罚11人。

  调判结合,强化民商审判。积极开展“矛盾大化解、案件大调解”活动,以立案调解、庭前调解为重点,积极调处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房地产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认真处理集团诉讼和涉稳涉众案件。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078件,审结1047件,其中调解结案516件,当事人撤诉268件,调解后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的491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王某等148名业主诉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经多次斡旋调解顺利结案,并及时支付了标的款,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监督支持,强化行政审判。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作用,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积极开展协调和解工作,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2件,结案12件,其中经协调和解由行政相对人撤诉的6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件,执结7件。向行政机关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条,促进了行政机关执法程序的规范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创新机制,强化执行工作。积极开展“无执行积案、无执行信访案件、无违法违纪行为”活动与“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保障和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新收执行案件109件,执结109件,总标的额1367.49万元。积极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和方式,推行执行案件备案登记制度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强化财产调查、执行和解、依法制裁等措施,进一步缓解“执行难”问题。

三、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努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认真落实司法利民措施。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实行立案审查、诉讼指导、风险提示、法律咨询、信息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完善网上QQ预立案等措施,方便当事人立案和诉讼;联合区司法局成立了全市首家“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实现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对接;认真关注和满足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对劳动争议和追索“扶养费、抚育费、赡养费”的案件免收诉讼费,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11万元,对有特殊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刑事被害人和信访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元,受益人数共计180人。

积极解决涉诉信访问题。认真开展集中化解到省进京上访积案活动、化解非进京重复访专项活动和“信访维稳百日竞赛”活动,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促协调,分别运用解释说服、协调和解、依法纠错、终结退出、适当救济等方式,化解到省进京积案13件,化解其他信访案件6件。狠抓信访源头治理,实行涉诉信访风险评估预防、约期接谈制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强化判后答疑工作,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

  深入推进司法民主公开。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依法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了18名人民陪审员,使其总人数增至40名,达到在职法官人数的100%,全年共有380人次参审案件295件,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100%;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动员和吸收社会力量参与调处各类案件17件;狠抓审务公开,推进“阳光审判”,依法公开审理各类案件1163件,组织公民旁听庭审32场次,公开听证14次,在互联网上发布裁判文书1307份,在媒体上公布典型案例5件。

  积极参与综治平安建设。认真开展“法官五进”活动,深入学校、街道、社区等进行法制宣传工作9次,开展专项宣传3次,发放法律书籍和自编的宣传手册28000余份,开展“以案说法”法制讲座活动5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扶工作,预防重新犯罪,共跟踪回访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53人次,开展帮教活动17次,支持自主创业2人次。

四、强化素质,规范管理,不断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狠抓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等主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群众观点大讨论”,扎实推进“创先争优”工作,切实强化全体干警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精心组织“月底大课堂”和新法律知识学习讲座,促进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全年共选送干警参加培训19人次,组织各种学习和讲座13次,开展庭审观摩和技能比武活动7次,有2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有35人次干警获得了上级授予的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

  规范自由裁量权力。严格执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对刑事案件的量刑情节进行量化和细化,实行表格式分析、计算和管理,并在庭审阶段增加量刑辩论程序,使量刑结果进一步规范、公开、透明;认真执行上级法院的规定,统一劳动争议纠纷、房地产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案件的裁判标准,统一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执行的程序和内容,有效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加强司法质效管理。以推进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和司法绩效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司法质量和绩效的监控管理。不断完善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评查机制,坚持逐案评查,并对改判、发回重审、申诉再审案件进行重点评查,提高案件质量;对主要绩效指标进行分解落实,逐人逐月考核通报,加强动态管理和分析讲评,提高司法绩效;积极开展立案调解,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强化审限管理,及时催办督办,提高办案效率。全年共评查案件1286件,评查裁判文书1171份,通报司法绩效14次,开展讲评活动5次,案件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强化内外监督机制。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及时向人大、政协报告和通报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和沟通,继续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审评议活动,并依法提请任命部分代表、委员为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和监督审判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和协调,认真落实检察机关负责人列席审委会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学习活动,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明查暗访制度,及时查处举报和投诉线索,切实加强对全体干警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全年没有发现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在案件增多、任务增重、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各项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步,这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常委会加强监督的结果,也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关心、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我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待提高;二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还有待增强;三是涉诉信访和“执行难”问题有待进一步缓解;四是民调满意率有待提高,形象建设有待加强,五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日趋突出,队伍结构有待优化。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努力解决。

  各位代表,2012年,我院工作总的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四大战略、四个石峰”、“三项工程”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服务全区大局,为推动石峰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积极履行职责,在服务全区大局上有新进展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公共秩序、毒害社会风气、危害群众安全的犯罪,加大惩处职务犯罪的力度,强化轻微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刑附民”案件的和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各类民事纠纷的调处,全力以和谐的方式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对立情绪,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完善办理流程,强化责任追究,狠抓问题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稳妥处置涉稳涉众矛盾纠纷,减少和预防不稳定因素。

  ——保障经济较快发展。妥善审理在宏观调控、产业转型、扩大内需、稳定物价中发生的各类案件,严厉制裁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经济安全、破坏资源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狠抓涉企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依法惩处危害企业生产经营、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认真做好征地拆迁、房屋征收非诉行政执行工作,积极稳妥开展司法强拆,全力支持产业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和基础工程建设,依法打击妨碍征拆秩序、破坏建设环境的犯罪。

  ——切实维护民生民利。认真审理房屋买卖、劳动争议、损害赔偿、借贷纠纷等涉及民生民利的各类案件,严惩危害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执行工作,深入推进工作机制改革,加大执行力度和惩戒力度,进一步缓解“执行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严格履行司法审查职责,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建立诉讼费缓、减、免交的便捷通道,逐步扩大救助范围,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二、加强队伍建设,在增强整体素质上有新成效

  ——狠抓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切入点,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宣传、推介、学习先进典型,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全体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本色,端正执法思想,强化大局观念,升华价值追求。

  ——狠抓业务培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创新培训方法,健全培训机制,加大培训投入,扩大培训范围。积极选送优秀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和法官轮训,认真组织初任法官参加统一培训,支持鼓励干警在职学习深造;积极开展“月底大课堂”、外出学习交流、资深法官讲法评案及案例研讨等活动,进一步完善庭审观摩、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措施,努力提高全体干警的法学理论素养,不断增强准确把握法律、依法处理问题、熟练驾驭庭审、精准制作文书、正确引导群众的能力。

  ——狠抓制度落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制度、庭审纪律制度、办案纪律制度,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纪律监督管理;不断健全完善服务公开承诺制度、释疑答疑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和庭审监控抽查制度,使全院上下切实形成热情服务、文明执法、高效办案、勤勉敬业的良好作风;进一步推进定期走访、巡回接访、就地办案、“法官五进”等活动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健全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强化全体干警亲民护民、便民利民的意识,树立人民法院真心实意为民服务、尽心竭力为民解难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监督管理,在公正廉洁司法上有新提高

  ——进一步加强司法质效管理。调整、充实管理力量,优化管理职权配置,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改进绩效考核方法,坚持重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全省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审判流程管理,认真落实审限提示、审限跟踪、临界催办督办制度;进一步加大质量评查力度,严格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法审判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度。

  ——进一步促进司法民主公开。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切实保障其参审权利和监督权,提高其参审均衡度和积极性;扩大审务公开范围,深入落实审判公开制度,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和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设立法院开放日,加强信息发布,提高裁判文书上网比例;强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裁决的对接联动,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提高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的参与度。

  ——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深化“监督就是支持”的意识,积极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监督管理责任和权限,完善量刑规范化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规范审判权、执行权的运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加大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落实定期轮岗交流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不断促进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顽强拼搏、开拓创新,为推动石峰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朱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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