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节奏的当下社会,现代年轻人的一日三餐多依靠各类外卖平台和外卖商家,这使得外卖已成为我国迅速发展的产业之一,而外卖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近日,石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消费者在外卖里吃出异物起诉要求外卖商家赔偿损失的案件。
消费者王某在外卖平台上点了常点的某炒饭店的外卖,在用餐途中发现炒饭内有异物,王某第一时间与卖家进行联系,双方协商不成遂王某起诉至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情况,承办法官对商家进行了法律释明工作,商家与消费者系买卖关系,商家作为商品的提供者特别是食品的生产销售者,具有保障食品安全的义务,故商家在没有证据证明系消费者故意伪造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法院调解,商家当场向消费者支付了赔偿款,依法维护了消费者权益,该案顺利调解结案。
法官提醒:各外卖平台应当加强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查;各外卖商家应当注意食品安全卫生,为消费者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广大消费者遇到类似食品安全问题应积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助力食品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