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峰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邻里关系产生矛盾导致伤害的纠纷案件。
汤某与彭某双方互为邻居,且系亲戚关系。2019年12月10日13时许,因彭某母亲将烂桔子丢在汤某家门前坪,汤某与彭某母亲产生争执,彭某老婆出来帮忙并与汤某争吵,彭某知晓后赶过来帮忙,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彭某用铁锤将汤某头部打伤。后经邻居劝架并报警,将汤某送至医院住院治疗。该纠纷经派出所调解未果,以及汤某多次与彭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汤某诉诸法院。
石峰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组织汤某与彭某进行庭前调解。因双方矛盾分歧较大,及时开庭审理并查明案件事实。为了邻里和谐,在庭后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从“情、礼、法”三个角度与汤某、彭某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通过释法明理,彭某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不对,希望汤某能够原谅。最终,该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双方握手言和,由彭某赔偿汤某因受伤造成的损失20 000元。赔偿款10 000元已于签订协议当天支付到位,剩余10 000元彭某也表示会在约定期限内及时支付给汤某。
睦邻友好,是民风淳朴的前提,更是和谐社会的保证。通过该起纠纷的调解解决,引导当事人知法、明理、重情,切实做到法理结合,案情相依,构建和谐邻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