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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作者:石婷  发布时间:2021-12-23 12:24:15 打印 字号: | |

2021年12月23日,石峰法院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郭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旁听、监督。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郭某2020年12月2021年6月间,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石峰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郭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郭某认罪认罚,当庭悔过,并承诺会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一直以来,石峰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禁毒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审判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强化法律的威慑作用。2021年,石峰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28件72人,已结27件,结案率96.43%。其中2人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重刑率4%;9人被判处三到五年有期徒刑,占全部涉毒罪犯的12.5%。

在审判实践中,石峰法院认真研判毒品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研提司法建议,加强源头治理。在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情况中发现,辖区内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多发生于清水塘的老厂矿企业破产或搬迁改造后遗留的无人管理的集体宿舍楼内。经认真研判,石峰法院及时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相关部门收到建议后,已进一步加强了上述重点区域的联合管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保持对毒品犯罪严厉打击和惩治的高压态势的同时,石峰法院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过开展集中宣判,发布典型案例,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多种禁毒宣传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使人民群众主动接受禁毒教育,自觉抵制毒品的侵袭,一起构筑拒绝毒品的坚强防线。石峰法院今年共组织禁毒法制宣传10次,张贴布告200余张,开展禁毒法院讲座3次,通过电视媒体公开宣传涉毒品犯罪案件3次。

接下来,石峰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对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同时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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