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某建设工程项目的全体66名农民工向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送来一面写有“心系百姓,情暖民工”的红色锦旗,以表示他们对石峰区法院在执行案件中优先支付民工工资200余万元的感谢。
原来,株洲某建设工程项目系被执行人株洲某建设公司所承建。株洲某建设公司因拖欠债务问题被多人诉至石峰区法院。案件进行执行后,株洲某建设公司仍未履行付款义务,石峰区法院依法冻结了其在株洲某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款收入。
之后,该建设工程项目的66名农民工向石峰区法院反映该项目株洲某建设公司拖欠他们200余万元工资尚未支付,因法院冻结了项目工程款收入,业主方拒绝支付款项给农民工。得知这一情况后,石峰区法院院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执行人员调查具体情况。
最后,经过执行人员的仔细调查,查明农民工反映的情况属实。石峰区法院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执行的原则,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作出在工程款中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处理决定,66名农民工如愿以偿地拿到了属于自己的200余万元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