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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法院开展“8.15首个全国生态日”环境司法宣传活动
作者:叶朋  发布时间:2023-08-28 14:47:15 打印 字号: | |

为增强群众生态文明建设和司法保护意识,8月15日下午,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石峰区法院在清水塘广场开展环境司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石峰区法院干警们搭建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材料,并普及绿色原则、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等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生态日的设立价值及破坏环境需承担的法律后果,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咨询的环保问题,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鼓励并倡导大家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为建设绿色石峰家园贡献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

此次环境司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生态文明意识,营造了人人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接下来,石峰区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推动建设秀美石峰不断取得新实效。


来源:石峰区法院
责任编辑:谭爽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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