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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祝展展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
立 案 公 示

作者:刑庭  发布时间:2024-08-06 10:25:20 打印 字号: | |

罪犯祝展展因犯诈骗罪,本院于202485日作出(2024)湘0204刑初52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罪犯祝展展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罪犯祝展展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现罪犯祝展展怀孕,不宜进行羁押。本院经审查后已依法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时间为5天(从202486日至81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认为公示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或认为违反法律规定,可向本院举报投诉,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或材料。

 

举报投诉电话:0731-28307933

举报投诉地址: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码:412005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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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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