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祝展展因犯诈骗罪,本院于2024年8月5日作出(2024)湘0204刑初52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罪犯祝展展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罪犯祝展展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现罪犯祝展展怀孕,不宜进行羁押。本院经审查后已依法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时间为5天(从2024年8月6日至8月1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认为公示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或认为违反法律规定,可向本院举报投诉,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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